社保卡、医保卡是一张卡吗【最新5篇】 白话文_实用范文_范文大全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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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意外受伤 能不能报工伤保险

加班在法律规定中是个相当尴尬的概念,所能得到的保障也总是暧昧难明,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一般情况下,加班前后时间段内(也可以理解为“去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当然其成立的前提条件是该事故伤害非本人主要责任导致。

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接下来将通过对相关规定的解读与举例来为大家说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同时满足是该款成立的前提条件,还必须是“因工作原因”(劳动过程中)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指的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如某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为9点~12点、14点到18点(中间为午休时间),但职工提前在8点半到岗,或下班后完成收尾工作延至18点半才离开等,均可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

但需要注意的是,其期间工作的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该款成立条件与款一相同,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但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即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

4、患职业病的

职业病指的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因工外出期间”包括因工出差、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且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的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这个过程中因个人原因的摔伤、扭伤都不算工伤。

在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中,还应涉及非法驾驶的问题,非法驾驶(无照驾驶)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当然,酒驾是肯定不会认定为工伤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有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惯例前提,先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两个条件。

“突发疾病死亡”指的是: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48小时内猝死需卒于岗上才算工伤,回家才狗带的话是不算的,但可以向单位申请适当的赔偿,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就出现过以侵权责任法判决劳动者延时加班下班家中后猝死纠纷的案例。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这是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依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视同为工伤。

不难看出,认定工伤最关键的点在于“工作时间”与“工作地点”的认定。其认定范围也

现实中我们通常都在“自愿加班”,在同时满足“工作时间”与“工作地点”之下,仍能根据实际情况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在此提醒各位,出险后应及时如实告知单位,并主动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交通事故类的需及时联系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

医保报销流程及条件 2

医疗保险就像一个巨大的资金池,有人不停往里投钱,有人也从里拿钱。只要资金池还有结余,投保者患病时就能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

社会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图

购药医保报销须知:

参保人员可持医疗保险卡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其医药费用可用卡直接结算,购药时不计入社会统筹,全部由个人账户支付,如果个人帐户金用完,可以用现金支付。

门诊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住院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商业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情形一:额外补充费用报销型保险的人群

根据社会保险优先于商业保险的原则,一般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保险公司再对剩余部分医疗费进行理赔。

优保网专家称,保险公司会先根据保险条款确定可以赔付的项目(一般和社保的理赔范围一致),再扣除社保已经赔付的额度,得到实际赔付数。

示例:假设商业险保额5000元,发生医疗总费用10000元,都在可保范围内的。商业保险的赔付率是90%,免赔额100元。那么,商保可赔付数为(10000-100)×90%=8910元。社保报销80%后,还余2000元,在8910的赔付范围内,且不超过保额,所以2000元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

以上案例,如果商业险保额低于2000元,则保险公司的理赔以保额为限。

优保网专家提示,不论社保机构还是保险公司,都是凭发票报销,尤其是社保要求出示原件。所以,在申请报销社保时,要提醒工作人员开分隔发票,供之后商业险报销申请使用。

对于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的,个人投保时视同为社会保险。

情形二:额外补充重大疾病保险和津贴型保险的人群

这两种类型的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在理赔时并不冲突。优保网专家称,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确诊即给付的。即使申请时还没有开始治疗,被保险人可凭借医院开具的确诊证明,一次性获得保险金额,保证了在第一时间能够有充足的治疗经费,使后续治疗可以顺利进行。

同样,津贴型的保险也不是凭发票进行报销的。只要提供发生手术或是住院证明(具体产品规定),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作为误工费或营养费的补偿。

被保险人在得到重疾保险金或津贴后,仍可凭借医疗费用的发票向社保机构申请治疗费用的报销。

从报销情况可以看出,商业健康险可对社会医疗保险进行适当的补充,以提高保障额度,增强保险的及时性,增加保障项目。

如何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退休后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账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在国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北京医疗保险具体报销条件及流程

一、门诊费用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友谊、宣武、广安门中医、同仁、协和、北医三院、北大人民、北大第一、积水潭、朝阳、健宫、良乡)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在职人员累计超过2000元,2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布满70周岁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70周岁以上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三)就医管理:普通门诊,急诊费用个人现金支付,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外购药品时要先在定点医院开具专用处方并加盖医疗保险外购专用章,再到定点药店购药。

(四)报销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将单据交到单位或社保所,单位或社保所将单据录入企业版,将电子信息及单据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五)申报材料:普通门诊、急诊收据,医疗保险处方(处方双划价),检查治疗的费用明细。

(六)申报日期:每月1-20日,当月费用次月申报,当年费用需再次年1月20日前申报。

二、住院费用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三)就医管理: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三、门诊特殊病

(一)报销范围: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的参保人员,在办理了特殊病审批手续后,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用药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

(二)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同住院。门诊特殊病的结算周期是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三)就医管理: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个人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四)报销流程:参保人员将单据交到单位或社保所,单位将单据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 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其它材料。在办理出院时就可在医保结账窗口报销,非常方便。

医保门诊报销各地的规定不一样,在起付线以上一般只对特殊疾病的门诊费用进行报销,比如成都市规定:包括慢性白血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糖尿病、原发性高血压病、多耐药肺结核、精神分裂症等在内的几十大类疾病和一些常规检查、输液等才能享受门诊报销,到医院看感冒不能享受门诊报销;城镇职工不能和城乡居民一样,享受洗胃、血常规、皮试、肌肉注射等费用的门诊报销。门诊报销比例大概在80%左右。

住院医疗的报销不是对所有住院费用都会报销,报销是按(总费用—门槛费—自费部分—部分自费部分)*报销比例,报销比例=[(75+年龄*0.2)/100],门槛费与医院级别挂钩,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总的来讲,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年龄越大报销比例也越大。

1、北京市推行持卡就医,门诊费用只需要交纳自费和自付部分,请注意需持医保卡挂号就诊。

职工门诊起付线是1800元,社区医院报销90%,其它医院报销70%,限额2万元

2、住院医疗在出院时进行结算,报销的金额做统筹基金记账,个人支付自费和自付部分即可办理出院。

职工住院起付线1300元,以三甲医院为例,1300-3万元部分报销85%,3-4万元部分报销90%,4万元以上,报销95%,封顶线10万;10万元以上,有大额互助基金报销,报销比例85%,封顶线20万元。

其他人员医保的相关利息请参看我的博客《北京社会保险简述》。

医疗保险

2)、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基本医疗:

2009年7月1日起,广州市的缴费基数调整为3780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比例仍为9%,

如果按基数的60%买: 3780×60%×9%=204.12元

(如果有单位的职工,雇主出7%,雇员出2%,)

▲重大疾病:

3780×0.26%﹦9.83

▲补充医疗:

3780×0.5%=18.9元)

三项相加:204.12+9.83+18.9=232.85元。

所缴费用,142.13元属国家统筹金,90.72元为个人账户资金。

国家统筹金:

3780×60%×7%=158.76-45.36+9.83+18.9=142.13

个人账户:

1)缴费基数的2% ,另加划入个人账户2%,

3780×60%×2%+45.36=90.72(每人都一样)

( 为了平衡职工与灵活就业人员国家统筹金,广州市政府制定了在统筹金中每月划入个人账户:

35周岁以下为1%, (22.68)

满35周岁之45周岁以下2%, (45.36)

满45周岁至退休前为2.8% , (63.5)

退休人员为5.1 。 (115.67)

社会保障卡主要有什么功能 3

(1)身份凭证

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社保服务、人才服务的主要电子身份凭证。在此基础上,部分地区将社会保障卡进一步扩展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办事身份凭证,作为进入公园、博物馆的身份凭证。

(2)信息记录

在社会保障卡内或相关后台系统记录个人基本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键业务信息,形成电子形式的证件副本。

(3)自助查询

通过社会保障卡在自助服务一体机或其他服务渠道连接后台系统,方便持卡人查询个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信息及办理相关业务。

(4)就医结算功能

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本地和跨地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支持挂号、诊疗、妊娠登记、住院登记、购药等就医过程的信息服务,实现就医一卡通。通过社会保障卡将医疗服务与医疗结算流程有机结合,可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就医。

(5)缴费和领取待遇

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实现各类缴费和待遇领取。包括个人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人事人才考试缴费,各项社会保险定期待遇和一次性待遇领取、报销费用领取、就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领取、重点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领取等。在此基础上,部分地区将社会保障卡进一步扩展到其他待遇发放领域应用,将涉农财政补贴、残疾人补贴、公积金等其他各类待遇打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中,实现了对群众的便利服务。

(6)金融支付功能

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办理存取款、转账、代收代付等业务。目前,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其使用范围限定在中国境内。

社会保障卡和医保卡的区别 4

社会保障卡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而医保卡仅应用于医疗保险业务。社会保障卡是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比医保卡增加了银行借记卡的功能,新发放的社会保障卡激活正式使用后,医保卡自动停用。相较医保卡,社保卡有金融账户。

从管理主体上看,两者都是相互独立的,社保账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金融账户由金融机构管理;从业务应用上来看,两者有联系,金融账户可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相关的缴费、待遇领取、医疗费用报销发放等。

社保卡使用前需激活其功能,一是社保功能激活,持卡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保经办机构激活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

二是金融功能激活,持卡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社会保障卡卡面上的代理银行服务网点或ATM机上更改密码并激活金融功能。持卡人只有在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后,才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

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的启用不收取年费,激活开通时只需设置个人金融账户密码,不需支付任何费用。金融密码忘记或锁定后,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卡面上的代理银行任何一家营业网点办理密码重置。

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流程详解 5

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大家都知道,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怎样办理呢?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

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体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2月,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则在每年年底,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员集中参保缴费,此后,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体参保缴费时间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统 因此,参加2013年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应在本月20日起,至12月20日期间,合理安排时间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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